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存款到期 金管會禁止理專推薦基金

2009年10月08日蘋果日報

【廖珮君╱台北報導】
退休族定存到期,理專主動推銷基金,號稱報酬率優於定存,這些亂象,金管會擬從嚴規範。金管會將修法,擬針對存款到期後,理專不得因知悉存款到期,而主動招攬、勸誘或推薦投資商品,銀行業者認為,理專不能以「存款之名,行投資之實」,畢竟理專推薦商品,多從自家存戶開始,此舉實務面易引爭議也不可行。

避免爭議
金管會日前由銀行局長張明道出面,邀集信託、銀行公會、歐美僑商會,針對「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舉行第2次公聽會,主要討論信託業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如國內外基金、有價證券等,全部從嚴規範。

可避免造成不當行銷
金管會官員說,存款戶和具有投資需求的客戶,兩者屬性不同,若銀行知道存戶定存到期,對存戶做勸誘、招攬、推介投資商品,易造成不當行銷。 該官員說,如香港是將存款區和理財區劃分,定存族存款到期,存款區的櫃檯人員不得主動推介商品,存戶若有投資需求,還必須走到理財區,投資人若是主動有投資需求,爭議較低,此規範「主、被動的意味比較濃厚」,金管會立場是不希望理專因知道存戶定存到期,主動去做不當勸誘投資。

銀行業者說,成立金控就是要發揮共同銷售,且銀行財富管理業務,都從存戶下手,加上若未來有投資爭議,若存戶拿此「不得利用存款資料」來告銀行,易引發糾紛。該業者說,銀行立場應是揭露風險,讓存戶知悉該商品是投資,不是存款,也不能拿報酬率「優定存」號召。

服務費需回饋投資人
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說,前日僅初步和業者溝通各項想法,目前尚未定案,未來還將再召開第3次公聽會,會多聽取業者意見。雙方爭議較大者,包括基金公司給銀行端的通路服務費用,銀行需折抵給投資人。銀行不得利用客戶資料,進行勸誘或推介投資商品;銀行補償準備金從現行定額5000萬元,提高到信託財產總額千分之2,如3000億元信託財產,銀行得提存6億元,加重銀行營運負擔。

通路服務費部分,金管會擬規範針對具有運用決定權的金錢信託業務,即銀行可完全操作投資人資產者,基金公司給予銀行的通路服務費,除需明定收取費率範圍、對投資人告知外,還得回饋到投資人。

目前各基金公司給予銀行通路服務費,約淨值的0.25~0.5%,若此法上路,恐讓各銀行將費用轉嫁到申購手續費上,過去常見的優惠也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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