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孩子獨自待在圖書館安全嗎?

文.荒野保護協會榮譽理事長 李偉文

2009/03 康健雜誌 三月份網路專欄

前幾個月中旬周六上午,荒野創會的老伙伴方宏聲與李昭慧到診所來作牙齒的定期保健時,順便問我說:「到底讓孩子獨自待在圖書館安全嗎?」昭慧特別提到她們一群媽媽們在社群網站與BBS站針對我在「教養可以這浪漫」書中的這個作法,有許多激烈的論戰,反對的人擔心是否安全,甚至質疑沒有父母陪伴是否違反了兒童福利法?

剛好當天下午我應邀到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的每月一書講座演講,就當面請教了曾淑賢館長及負責安全的人事處主管,我詢問他們這些年來,在台北市八十多個公立圖書館中有沒有發生過兒童被侵害的事件?

人事主管說,館裏面雖然大部份地方裝有監視器,但是還是會有些死角,這些年的確也有些小小的騷擾事件,比如說有不明的流浪漢跑進來故意暴露身體或者碰觸別人,但是這些小騷擾大概當場就被制止與處理,好像也沒有其他更嚴重的侵擾。我想,或許所有的公共場所對於這些精神狀態有點問題的人,臨時跑進來所造成的擾動,恐怕都是很難避免的。

我覺得圖書館比開放性的公共場所安全得多,主要是圖書館有許多管理人員在場,唯一要特別注意的或許是上廁所時最好要結伴(我們家雙胞胎的好處是至少有伴),最好教導孩子上廁所時要跟著館內的大人一起去,不要獨自一個人在廁所裏,若真的一直沒有人上廁所,就要拜託圖書館的管理人員幫忙注意一下。

兒童福利法規定的是不能讓十歲以下的幼童獨自一個人待在家裏。圖書館裏如果有兒童閱覽室,裏面一定會有經過專業訓練的合格公務員陪伴,當然不會違反兒童福利法。

不過,若是要讓孩子下課後就到圖書館裏作功課、看書、上網查資料,有一個很重要的訓練,就是孩子要先養成自制、自律與自動的精神。因此,也許要有漸近式的作法,比如說剛開始在家長陪伴下一個星期去一、二次,除了教導他們如何使用圖書館的設備與資料之外,也陪著讓他們也認識或熟悉圖書館的工作人員,等到他們習慣圖書館之後,也許上了小學三、四年級,再放手讓他們放學自己去。

至於會不會被壞人所誘拐,我想這好像不是孩子在什麼場所比較容易發生的問題,而是我們本來就得教導孩子如何觀察判斷與隨機應變。

後面我摘錄「教養可以這麼浪漫」書中我曾寫過的一段話,給大家參考。(第162頁)

有許多家長被報紙層出不窮的綁架搶劫的報導所嚇到,在戒慎恐懼之下,不免教導孩子把所有陌生人當成壞人。可是我總覺得,與其從小就要孩子處處防備別人,拒絕與任何不熟悉的人接觸,不如教導他們敏銳的觀察能力,良好的判斷力以及臨機應變的能力,才不會表面上雖然保護了孩子身體的安全,卻犧牲了心靈的純真。當然,我們也不會天真到相信或期待一個沒有壞人的社會,但是我更無法忍受或想像讓孩子把社會上大部分人當作壞人的教養方式。

若是為了所謂安全,不准孩子探索世界,只會養成孩子退縮冷漠的性格,都麼我們如何期待他們去關懷他人,去主動發現自己生命中更深刻的意義與成長的快樂呢?

尤其常常會聽到父母親大聲警告孩子:「小心!」「不要亂跑!」「注意,不要掉下來!」這種負面的命令對孩子不但沒有幫助,只會讓孩子滿腦子只想到別闖禍,而把自己嚇得要死。 大多時候,大多數的孩子真的不知道怎樣才是安全的,因此父母下命令時一定要說得清楚而明確。與其說「當心車子!」,不如說「走在白線右邊」;呼喊「小心,不要掉下來!」,不如說「右手握好樹枝,左腳踩在樹幹上」;一定要讓孩子能夠想像「該去做什麼」,而非「不去做什麼」。 其實讓孩子遠離危險,不如教他們如何面對危險,通常愈是危險的地方,往往也愈安全,因為我們知道如何面對危險,這種準備與勇氣就已經減少可能產生的意外,因為未知與無知才是孩子生活中真正可怕的危險。

外國教養方式通常是孩子還不會走路時就先教該怎麼摔跤才不會受傷,而台灣的父母通常是避免孩子摔跤。前者會讓孩子積極進取且懂得保護自己,而後者只會養成逃避的習慣以及碰到意外只會惶然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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