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保險公司倒店 每人最高賠300萬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8/05/27 經濟日報】

若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倒閉,保戶可拿回多少錢呢?依據保險安定基金管理辦法,每人可以拿回的錢最多僅300萬元,即使保戶繳交保費達數百萬元或上千萬元也一樣。

目前壽險安定基金累積135億元,若有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倒閉,每名保戶退300萬元,目前只能賠4,500人。不過,所有壽險公司保戶人數,均遠超過此數字,對保戶的保障相當有限。因此民眾投保前,一定要先調查保險公司的財務是否健全。保險安定基金成立的宗旨,就是為了處理問題保險公司。但不像銀行業的「金融重建基金」(RTC)是由政府出錢,保險業的「安定基金」是由保戶所繳交的保費,抽取一定比率金額組成。

目前保險安定基金提撥比率,產險業按照總保費收入千分之2、壽險業則是千分之1。目前產險業安定基金累積金額為18億元、壽險安定基金累積金額為135億元。過去保險安定基金並無專設機構,而是附屬在產險公會、壽險公會下,萬一有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倒閉,沒有專人可以處理。金管會決定強化保險安定基金的功能,組成一個專責機構,適時監督保險業經營風險,發揮安定基金的積極功能。

立法院財委會昨(26)日邀請金管會報告「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目前共有一家產險公司、四家壽險公司資本適足率不足,金管會正請這五家業者儘速增資。立委盧秀燕表示,以目前安定基金的規模,隨便一家保險公司倒閉,保戶都會受害。她要求金管會,必須加強監理,不能掩護保險公司。立委羅淑蕾表示,保險安定基金的錢都是保戶的錢,但保險安定基金組織的董事會成員,有一半是來自業者,金管會應修改相關法令,規定業者席次不得超過四分之一。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保險業和銀行業不同,銀行業萬一發生擠兌,銀行必須要一次還錢給存款戶,比較可能產生流動性問題。但保險業的契約是慢慢到期,即使保戶要求提前解約,解約金可能也不及原本所繳的保費,比較不會出現流動性問題,因此希望給壽險公司一些增資時間,儘量不要動用到安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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