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銀行不當勸誘轉投資 金管會要罰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針對部分銀行理專以「利息所得將加徵2%健保補充保費」為由,勸誘客戶把定期存款轉換投資其他高收益金融商品;金管會表示,將全面進行清查,若確有涉及不實銷售,可開罰銀行兩百萬到一千萬元。


金管會昨日赴立法院司法、法制與財政委員會聯席會備詢。立委賴士葆表示,二代健保除了以民眾的經常性投保薪資計算健保費之外,若銀行存款的利息超過一定額度,其利息所得將加徵2%的健保補充費;不過,這項措施目前尚未實施,卻有民眾投訴,有銀行理專人員勸誘客戶,將銀行存款解約或轉投資,以規避繳交二代健保所規範的補充健保保費。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已經詢問過相關銀行,銀行表示並沒有「指示」理專做這樣的行為。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如果有銀行理專以尚未實施的「利息所得將加徵2%的健保補充費」,勸誘消費者將定期存款轉投資其他高受益商品,金管會將從兩個層面開罰。


首先是針對銀行的部分,銀行局官員說,若銀行未察覺銀行理專以不當的話術勸導客戶轉投資,顯然銀行的內稽內控有缺失,將可罰200萬元至1000萬元。
其次,在理專的部分,因為已經使用不當的話術、引導客戶轉投資不符合風險屬性或者高收益的商品,這已經涉及「不當行銷」,可以依據相關規定,撤銷該理專信託業務執照,且最高3年不能登錄。


而立院聯席會昨日也通過賴士葆提案,金管會要去文告知所有銀行不得進行類似規避法制的業務,違反者應給予適當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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